李娜
  近日,河南盲人李金生申請報名參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時,遭到教育部門拒絕。駐馬店市招生辦稱,由於沒有盲文試卷,無法接受其報名。
  盲人到底能否參加高考?法律其實早已給出“通行證”。我國憲法規定: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。而殘疾人保障法第29條也規定,普通高級中等學校、高等院校、成人教育機構必須招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入學,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。
  既然已有立法,為何現實中卻屢屢碰壁?盲人報名參加高考,究竟難在哪裡?記者撥打了北京市高招辦公室咨詢電話。據工作人員介紹,目前盲人報名參加高考,有兩種方式:一種是參加由具有特殊招生資格的學校自行組織的考試,這類學校數量不多,專業也多集中於按摩、音樂等;另一種是報名參加每年6月的全國統一高考,但因報考的殘疾人人數少,考試程序複雜,當地招生部門還需專門研究,層層上報審批。
  前一種方式,實際上是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地區實行的盲人高等特殊教育制度。這種針對盲人的“單招單考”制度,受就讀院校限制,比較成熟的只有少數幾個高等院校,且因開設專業有限,對於我國龐大的盲人群體,這個數目是少之又少,並不能滿足盲人考生的需求。
  最大的困難,來自於後一種方式。雖然殘疾人保障法第54條規定:國家舉辦的各類升學考試、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,有盲人參加的,應當為盲人提供盲文試卷、電子試卷或由專門的工作人員予以協助。但具體到操作環節,盲人高考出試卷、保密、組織考試、閱卷、統分等環節,成本非常高。入學後學校能否給予其學習和生活上的便利,也是未知數。現實中並沒有具體操作制度可循,法律規定和實踐操作的“兩層皮”問題,橫亘在盲人面前。
  對於李金生的遭遇,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維權部工作人員稱:如果接到當事人投訴,可與當地招生部門協調解決,同時支持盲人起訴,併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。但其也坦言,現有法律能夠幫助他報名,但後續的考試、上學等問題,還需要出台更多細則,來確保其受教育權的實現。
  中國盲人協會盲人家長委員會主任李慶忠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盲人高考需要的盲文試卷、高校接納盲人所需的軟硬件條件,只要肯投入都能辦到。他認為,法律沒有落實好,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理念上,招生部門和高校不夠重視盲人的權益。
  “最根本是要加強制度建設。”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張翔說,針對盲人融入普通高等教育的現實困難,立法機關、行政機關應做相應的考量,進行成本計算,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,撥付專門財政資金來確保盲人入學。  (原標題:如何讓盲人順利參加高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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